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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关于加强防疫物资监管的12号公告发布后应该如何报关,麻烦告知下,谢谢!

问题:海关总署关于加强防疫物资监管的12号公告发布后应该如何报关,麻烦告知下,谢谢!
回复:您好!除了提交电子或者书面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声明外,其他的通关手续及流程没有什么变化。对声明符合国外质量标准的,海关凭商务部提供的企业清单验放。对不在市场监管总局提供的企业清单内的,海关接受申报,予以验放。,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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